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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AG九游会: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青岛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现场参加董事4名,董事长秦龙先生,董事王宇先生,独立董事丁乃秀女士、谢东明先生、李鑫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秦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西班牙年产12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变更为“森麒麟(摩洛哥)年产6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及“森麒麟(摩洛哥)年产6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二期)”即“森麒麟(摩洛哥)年产12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上述新募投项目已取得相关境外投资项目备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新募投项目投资主体森麒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森麒麟轮胎(摩洛哥)公司提供借款专项用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募投项目变更完毕后,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8)。

  4AG九游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青岛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以通讯及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炳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及公司战略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着审慎、稳健、合理的态度调整募集资金用途,降低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投资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投资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4:3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账户卡,并提供能够让公司确认委托人的股东身份的文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召开的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2024年1-3月,完成轮胎产量807.57万条,较上年同期增长28%;其中,半钢胎产量773.99万条,较上年同期增长26%;全钢胎产量33.58万条,较上年同期增长148%。完成轮胎销售760.71万条,较上年同期增长15.70%;其中,半钢胎销量728.03万条,较上年同期增长12.76%;全钢胎销量32.68万条,较上年同期增长175.28%。实现营业收入211,509.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71.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650.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70%。截至2024年3月底,公司总资产1,606,691.7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66%,公司净资产1,224,256.6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87%。

  (1)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205,569股。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5,205,569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注销股份5,205,569股。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美国商务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反倾销调查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终裁事项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美国商务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反倾销调查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终裁结果的公告》,公司子公司森麒麟泰国作为本次复审的强制应诉企业之一,终裁单独税率为1.24%,该结果较原审税率大幅下降,同时森麒麟泰国也将成为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出口美国单独税率最低的企业,作为公司核心海外基地、公司重要的盈利引擎,森麒麟泰国的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有望大幅提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4,307,847股,发行价格为29.69元/股,新增股份于2023年8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24年3月1日,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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